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度股权分配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信息描述
1.本次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从披露分配方案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实施股权分配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总分配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分配的实施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5,191,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00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3000元以内,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15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截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东华科创板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孙正
七。参考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股权分置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