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9月1日晚宣布最近几天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郭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庞庆华,唐山冀东物贸集团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案件在淘宝上进行
公告称,2019年12月9日,公司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冀02断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汽贸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终止公司重组程序根据重组方案中投资者权益调整方案,原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转让其所持股份,重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有条件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清华及其关联自然人持有的183,626.66万股股份已转让,庞清华持有的剩余253,565,000股股份因质押尚未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