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阳光城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拟签署补充协议自泰康协议转让减持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前期签署的《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之间不再依据《合作协议》享有或承担权利及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即,阳光集团将不再履行此前与泰康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安排,未来业绩补偿等约定
原《合作协议》相关承诺之有效的条件系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的持股不低于9%,现泰康持股比例降至3.99%,根据《补充协议》,若公司未完成合作协议中的涉及的年度业绩,将不会收到阳光集团承诺的业绩补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严峻的行业形势下,阳光城面临流动性困难,消除增长预期,业绩补足等相关协议有利于阳光城自身流动性问题的快速解决,集中更多优势资源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营,化解经营风险,稳定市场信心,依法维护业主,投资人,债权人等各方权益。
此前,在经历流动性困难后,阳光城展开了一系列自救举措以及不躺平的态度受到业内高度认可,包括多笔境内外债务顺利展期,高管自愿减缓薪资,加大保销售,促回款力度等。同时,水祥客厅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投融资合作,助推水祥客厅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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