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聚焦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通知显示,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中央财政对地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按规定给予补助。003010提出,2021年底前,各省至少选择1个统筹地区开展慢性病相关门诊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等5项慢性病相关门诊治疗费用直接结算。。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批市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建立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信息化规范,减少患者在不同公立医院检查化验次数,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减轻群众看病贵负担
通知要求,2022年3月24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各省申报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筛选医改任务重,工作基础扎实,改革积极性高,改革与发展好的地市,实施示范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执行监督,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促进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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