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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认房不认贷”、推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新房首付款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3-10-17 07:10:35   阅读量:12862   

,近期,莆田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有效期5年。

福建莆田:“认房不认贷”、推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新房首付款

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执行“认房不认贷”,落实税收优惠

文件提出,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20%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30%执行。

落实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据莆田广播电视台报道,莆田市将执行“全装修价款并入商品房总价款”的政策。对交付标准为全装修商品住房的,其装修装饰价款合并至同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总价款中,商业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按该套商品房总价款予以办理按揭贷款和计算首付、贷款比例。

《通知》要求,促进各类商品房消费、鼓励台胞在莆购房置业。同时,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推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减轻首付款支付压力;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建立二手房交易信息平台,加强二手房市场分析监测,发布全市各县区各类存量房买卖租赁信息;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推行包括跨行在内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对购买二手成套住房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和户籍迁入的家庭,符合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和“六年一户”政策的,新业主家庭未成年子女可以到就近划片学校申请就学。

优化土地供应:适时调整片区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

另据莆田广播电视台报道,优化土地供给模式。文件提出,科学合理设定商住用地起拍价格和溢价率。制定土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供应规模,推动住房供需适配。调整土地供地节奏,细分片区均衡供地,优化土地出让条件。适当降低土地出让参与条件,放宽准入限制,允许自然人参与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拍卖,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稳控预案,适当下调每轮加价幅度。根据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市场形势,适时调整片区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和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适当降低土地拍卖佣金。科学测算、合理设定商住用地起拍价格,最高限制地价原则上不超过起拍价的149%。

商住用地原则上不再研究设定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个别特殊节点商服用地或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等需研究设定保留价的,在政府研究出让方案时或经政府同意后,由保留价研究成员单位在拍卖当天另行研究。具体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市场摸底情况,科学测算提出起拍价格、最高限制地价等,自然资源部门随着出让稳控预案一并上报市政府批复。

调整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期限。根据土地拍卖热度、溢价情况,合理设置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和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期限,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可下调至起拍价的22%,第二期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可根据成交金额及溢价情况,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实行分期缴纳,对溢价率超过30%,可分阶段压缩出让金付款期限。中心城区五级以内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原则上要有2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中心城区外可依土地市场情况适当放宽。积极鼓励市属国企作为联合体参与土地竞拍。具体由辖区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财政需求,提出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及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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