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6日获悉,《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发布,这是继“氢六条”之后,再度重磅推出的支持产业发展的举措,其中最高奖励为1000万元。
《实施意见》围绕持续创优营商环境、鼓励支持企业落户、聚焦资源要素保障、聚力科技创新引领等方面,对入驻的企业、机构和项目给予精准的政策支持和“真金白银”的奖励。具体包括: 经营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经区党委研究通过后,参照项目经营贡献情况确定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励。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及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等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对新注册设立新型产业研究院(或平台、实验室等)及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和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根据企业前3年的研发费用,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绿色制造、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及对新认定为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此外,《实施意见》在强化用地供应保障、灵活土地供应方式、提升企业投资便利化、扩展园区服务功能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举措。
目前,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正高质量推进“一区多园”产业布局。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